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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智术律所十大典型案件

智术律师事务所2019-01-22阅读量:486

  2018年,智术律师共代理了多起知识产权案件,包括著作权侵权案件、商标侵权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以及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等。经筛选,我们梳理并总结了以下十件典型案件。这些案件中,有的是厘清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案件中网络服务提供者法律责任的判断标准,有的是明确了知名作品名称的商标权保护问题,有的是判赔金额创新高,还有的是进一步明确了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规则……这些案件的裁判观点,对于处理同类纠纷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NO.1 华视网聚诉迅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案号:(2017)苏0412民初5536-5539号

  审理法院: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

  审判人员:王春梅、李慧兰、李长峰、赵肖易(法官助理)

  承办律师:陆刚、秦瑶

  【案情简介】

  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过合法授权,取得影视作品《校花诡异事件》《爱爱囧事》《奔驰的大葱》和《宫锁沉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通过其运营的“迅雷”APP传播涉案作品供观众点击下载、观看。华视网聚公司遂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被告迅雷公司辩称其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不构成侵权,但法院认定其构成帮助侵权,并判令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的合理费用共计10万元。

  【入选理由】

  该案认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定向链接的模式下应对被链接的对象负有合理注意义务。本案中,被告选择少数的几个网站建立定向链接,向公众提供涉案影视作品的在线观看,主观上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客观上促进并便利了侵权作品的网络传播,被告的行为构成帮助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NO.2 乐视诉泰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案号:(2018)粤0305民初2983-2985号

  审理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审判人员:何珍珍

  代理律师:陆刚、王自美

  【案情简介】

  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过合法授权,依法取得影视作品《青瓷》《首付》《像小强一样活着》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深圳市泰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运营的视频客户端软件“泰捷视频”传播了上述作品。乐视公司遂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被告辩称涉案节目系链接自原告乐视网,但法院未予采信,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被告侵权,并判决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的合理费用共计9万元。

  【入选理由】

  该案确定,即使涉案软件的播放页面显示的网址与原告网址一致,也不能据此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仅提供了链接服务。本案中,涉案电视剧搜索界面有“乐视”提供链接选项,播放时显示的源链接地址与乐视网播放该剧的网络地址相同。对此,法院认为,被告泰捷公司对其搜索、整理的作品具有管理和控制能力,且涉案剧集的内容介绍相关界面与乐视网相应界面不尽相同,同时考虑涉案电视剧播放页面系在“泰捷视频”播放软件的运行环境中,处于被告的管理和掌控之下,具有易修改性。虽然不排除涉案节目来源于乐视网,但不能当然证明系对乐视网进行的链接,被告的行为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

  NO.3 海洋互动诉荔支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案号:(2017)粤73民终1778、1779号

  审理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日期: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审判人员:刘培英、谭卫东、江闽松、刘刚华(法官助理)

  承办律师:陆刚、王自美

  【案情简介】

  海洋互动(北京)文化有限公司经过合法授权,取得《Love Diaries》音乐专辑录音制品的录音制作者权。广州荔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通过其经营的“荔枝FM”手机客户端向公众提供了《将爱》《我是谁》等14首歌曲的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海洋互动公司遂以其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被告荔支公司辩称其仅提供了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但法院未予采信,认定其行为构成侵权。

  【入选理由】

  该案为区分内容提供行为和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行为提供了更具体化的判断依据。本案中,“荔枝FM”虽具有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功能,但法院认为,涉案软件安装过程没有任何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提示,供下载涉案歌曲页面也没有显示由第三方上传的信息,且“荔枝FM”能下载不同音质的案涉歌曲,故无法判断荔支公司仅为案涉音乐制品提供了信息存储空间。在被告荔支公司不能举证证明其就案涉录音制品仅提供网络服务的情况下,应就其相应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NO.4 华润诉浏阳华润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案号:(2018)湘民终828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审判人员:陈小珍、邓国红、刘雅静承办律师:陆刚

  【案情简介】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于1994-1995年间在第36类、37类服务项目上注册了“华润”商标,经过持久、广泛使用,“华润”商标取得了极高知名度,其中第36类上的“华润”商标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被告浏阳教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成立,随后以“浏阳华润投资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其于2014年12月(开盘)至2017年10月销售的“华润新都汇”楼盘住宅共计594套,月均销售424.4万元。华润集团遂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诉至法院。经一审、二审,法院认定被告突出使用“华润新都汇”标识,将“华润新都汇”作为楼盘名称使用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将“华润”作为企业字号使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入选理由】

  该案的裁判要旨在于:房地产企业在楼盘开发和宣传中突出使用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构成对商标权利人的侵害,将涉案商标作为企业字号使用的,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本案中,被告教建公司不仅将“华润新都汇”用于楼盘名称,并在宣传中突出使用该标识,此举将误导相关公众认为该楼盘与华润集团具有一定的联系,故法院认定其构成商标侵权。另外,“华润”作为华润集团的商标及企业字号,共同承载了华润集团的商誉。被告擅自将“华润”作为字号使用,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破坏了公认的商业道德,故法院认定其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

  NO.5“斗罗大陆”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案号:(2018)京行终3545号

  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七日

  审判人员:周波、俞惠斌、苏志甫承办律师:陆刚、刘长江

  【案情简介】

  2008年12月,张威(笔名:唐家三少)通过“起点中文网”发表文字作品《斗罗大陆》,并获得了广泛关注。2009年8月,上海风炫动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该文字作品的漫画改编权。2013年1月,风炫公司将“斗罗大陆”商标申请注册在第16类“连环漫画书、书籍”等商品项目上,并于2015年12月核准注册。2016年3月,张威对该注册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商评委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张威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北京高院最终判决支持原告张威的主张。

  【入选理由】

  该案明确了知名作品的名称可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在先权利。本案中,“斗罗大陆”属于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作品名称,争议商标标志与该作品名称“斗罗大陆”完全相同,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在“书籍”等商品上,容易误导相关公众误认为上述商品经过《斗罗大陆》小说作者的许可或者与该作者存在特定联系,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的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因此,在作者张威明确主张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其在先权益、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的情况下,应予支持。

  NO.6辣妹子诉中科天恩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案号:(2018)鲁01民初1604号

  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刘军生 李现光 李玉

  裁判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日

  承办律师:黄娟

  【案情简介】

  “辣妹子”辣椒酱由辣妹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正式投产,销量多年在全国同类产品上稳居第一。2010年,中科天恩公司因在其生产的辣椒酱商品上擅自使用“辣妹子”商标及与其近似的包装装潢,被辣妹子公司诉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中科天恩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辣妹子公司10万元。判决生效后,中科天恩公司仍在其生产的多款辣椒酱商品上继续使用与“辣妹子”商标近似的标识,及与辣妹子辣椒酱包装装潢近似的包装装潢。2018年7月,辣妹子公司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中科天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人民币300万元。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开支共计人民币299万元。

  【入选理由】

  该案判赔数额较高,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力度和决心。本案中,法院在确定本案的赔偿数额时,充分考虑了原告产品的知名程度、涉案商标的商誉和显著性、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被告曾有过侵权行为的情节和主观过错程度、生产经营规模、侵权产品的销售范围和价格、原告为维权支付的合理费用等综合因素,从而作出上述高额判决。

  NO.7 福州米厂诉天景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案号:(2017)湘01民初138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审判人员:周平平 孙一中 欧阳娟

  承办律师:黄娟

  【案情简介】

  1999年7月,福州米厂在第30类“大米”商品上获准注册了第1298859号“稻花香”商标,于2014年被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州米厂发现,吉林天景食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生产的大米商品包装袋上使用了“天景稻花香”标识。福州米厂遂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被告辩称,其标注“天景稻花香”是为了说明产品种类、地理位置等,其中“天景”是其享有权利的驰名商标,故其使用“稻花香”属于正当使用。但法院未采信此抗辩观点,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入选理由】

  该案认定了驰名商标任意组合他人注册商标并突出使用的行为亦构成商标侵权。本案中,被告对“稻花香”的使用的确是以“天景稻花香”文字标识的整体形式采用,且“天景”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但因其对“天景稻花香”标识系采用最大字号设计在商品包装的正、反面居中位置,而在该标识下方则以较小字体标注“东北松花江大米”字样对被控侵权商品的地理位置和种类作出了说明。故法院认为,被告对“稻花香”文字的突出使用并不以描述商品为目的,也发挥不了描述商品的功能,客观上足以导致相关消费者误认为被控侵权商品直接来源于涉案商标权利人或与之存在特定联系,构成对福州米厂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NO.8泸州老窖诉商信酒业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案号:(2018)湘01民初190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审判人员:杨文滔 虢建刚 范可鸣

  承办律师:黄娟 潘雷

  【案情简介】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产品“国窖1573”定位于中国白酒高端品牌。长沙市雨花区商信酒业商行未经许可,擅自在其店面招牌上使用了“国窖1573”字样,并在其经营场所销售侵害泸州老窖“国窖”注册商标的白酒。泸州老窖公司遂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诉至法院。法院认定被告销售假酒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在店面招牌上使用“国窖1573”字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入选理由】

  该案对商品经营者擅自在店铺招牌上使用他人商品名称的行为做出了不正当竞争的司法判断。法院认为,“国窖1573”作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一款高端白酒,已成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具有较高行业影响力的商品名称。被告将“国窖1573”的标识突出使用在其店招上,将直接导致混淆的后果,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擅自使用他人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NO.9 “法狗狗”商标驳回复审案

  案号:商评字(2017)第0000135926号

  审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裁判日期: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合议组成员:崔方明、陈辉、李艳燕承办律师:刘长江、黄娟

  【案情简介】

  2016年5月,北京真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将“法狗狗”商标注册在第45类“诉讼服务;知识产权许可”等服务项目上。2017年2月,商标局以“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为由予以驳回。真泽公司遂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复审申请。商评委复审认为,争议商标不具有不良影响,决定争议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入选理由】

  该案明确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适用规则,即在判断商标标志是否归属于该条款所述的具有不良影响情形时,仍应当根据商标标志本身的含义来审查判断。本案中,真泽公司在复审阶段主要围绕“法狗狗” 标识本身的构成要素、命名含义、其背后的法律服务理念等多角度展开,以此证明“法狗狗”已指向行业知晓的人工智能法律机器人,并得到了广泛的社会认可。商评委据此采信了申请人的观点,争议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NO.10 “施耐德”商标不予注册复审案

  案号:商评字(2018)第0000146962号

  审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裁判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合议组成员:贾秋实、王觉菲、闫洁承办律师:刘长江

  【案情简介】

  2015年1月27日,徐庆在“电梯(升降机)、升降设备”商品项目上申请注册“SCHNEIDER”商标。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施耐德电气公司、英万提有限公司、苏州施耐德电梯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均对该商标提出了异议申请。2017年5月12日,商标局以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商标不予注册。申请人对该不予注册决定不服,遂向商评委提交不予注册复审申请。商评委最终采信了申请人提出的:在差异明显的商品类别上的注册不会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故不适用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的观点。

  【入选理由】

  该案明确了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的判断规则,即不仅需要考量商标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也需要考量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会导致相关公众与驰名商标产生混淆误认的可能性。本案中,异议人认为,其在先注册的“Schneider Electric及图”商标在第9类断电器、开关、接触器商品上已具有较高知名度,申请人将“SCHNEIDER”商标申请注册在第7类“电梯(升降机);升降设备”商品上构成对其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易误导公众。代理人主要从商品之间不存在紧密联系,诉争商标的注册使用不致使异议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为突破点,最终得到商评委支持,争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